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【目的与依据】
为规范校园洗浴水卡的补办流程,维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,保障校园用水服务的正常秩序,减少因卡片丢失、损坏带来的损失和不便,
特制定本暂行办法。
第二条【适用范围】
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校学生、教职员工及其他因工作需要办理学校水卡的用户。
第三条【管理单位】
学校信息中心为水卡补办业务的归口管理单位,负责水卡办理、补办、注销等具体工作。
第二章 补办流程
第四条【挂失】
发现水卡丢失或被盗后,持卡人应立即办理挂失手续。挂失途径:
现场挂失:携带有效身份证件(学生证/身份证/工作证)前往信息中心(2号实训楼113室)办理书面挂失。填写
《洗浴水卡挂失申请表》,挂失一经确认,原卡即被冻结,无法继续使用。
第五条【正式补办】
1.申请:持卡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(学生证/身份证/工作证)原件,前往信息中心填写《水卡补办申请表》。
2.缴费:按照规定缴纳补卡工本费。工本费标准为:10元/张。
3.制卡与领取:工作人员核实信息并收取费用后,为申请人制作新卡。新卡立等可取。
4.信息转移:新卡办理成功后,原卡内的剩余金额(如有)将自动转入新卡账户。原卡作废。
第三章 责任
第六条【免责声明】
1.水卡挂失前所发生的任何消费损失,由持卡人自行承担。
2.因持卡人操作不当或保管不善导致水卡损坏的,补办时同样需缴纳工本费。
3.拾获他人水卡应及时上交宿舍管理处,如盗用他人水卡消费,一经查实,将上报学校有关部门按校规校纪处理。
第四章 附则
第七条【生效与解释】
1.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。
2.本办法由学校信息中心负责解释。
第八条【修订】
本办法为暂行规定,信息中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和执行中的问题,对本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。
附件1:《洗浴水卡挂失申请表》
附件2:《洗浴水卡补办申请表》